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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4-04-01   来源:安博体育平台

详细说明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678,268,000股,扣除截至当期末公司股份回购计划已回购的股份,有权享受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股份为1,677,209,500股。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上述1,677,209,5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2.35元(含税)的比例派发现金股利共计约394,144,232.5元。该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自2024年1月1日至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回购专户内已回购股份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10股派2.35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股利分配总额。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我国顶住压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推动经济发展回升向好,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扎实推进,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2%。在环保领域,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成功召开,会议回顾了十八大以来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伟大成就,强调在当前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高水平发展的阶段,科学、全面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性。在公司所处的固废行业,报告期内国内“无废城市”建设稳步推进,以垃圾焚烧为核心的固废处理及综合利用体系不断建设完善,县域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正在全面展开,同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新规的颁布实施又将对行业的未来发展带来新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业业务包括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EPC总承包、核心设备研发制造以及运营管理服务等。公司凭借完善的全产业链综合服务能力、深厚的行业经验和技术积累,持续深耕做强垃圾焚烧主业,逐步扩大经营规模,保持行业领军地位。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共以BOT、PPP等模式投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56个,设计垃圾解决能力61,250吨/日(其中全资、控股项目46个,设计垃圾解决能力44,200吨/日),公司的技术及装备已应用于国内外253个垃圾焚烧项目、411条焚烧线,设计垃圾解决能力合计超过22万吨/日。公司积极围绕固废产业链实施主业延伸,开拓垃圾焚烧供热业务,餐厨(厨余)、污泥、普通工业固废等协同处置业务,以及环卫一体化、焚烧烟气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矿业废污水处理等上下游业务。同时,公司还与合作伙伴一道共同投资工商业储能业务,努力开拓“第二增长曲线”。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共实现营业收入 602,666.20万元,同比增长0.06%,实现归母净利润 116,581.65万元,同比增长2.3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达 2,528,265.29万元,归母净资产1,045,198.44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在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大道3号公司101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相关联的内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事前认可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法定信批平台的《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披露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披露《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项议案的相关联的内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事前认可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678,268,000股,扣除截至2023年末公司股份回购计划已回购的股份,有权享受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股份为1,677,209,500股。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上述1,677,209,5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2.35元(含税)的比例派发现金股利共计约394,144,232.50元。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的,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法定信批平台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法定信批平台的《关于对子公司以及参股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关联董事Stephen Clark先生、冷湘女士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的相关联的内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预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法定信批平台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项议案相关联的内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对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许普通合伙)以及审计费用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法定信批平台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关联董事廖高尚先生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相关联的内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对相关董事薪酬标准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法定信批平台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披露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工作情况公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披露《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工作情况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法定信批平台的《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工作情况的公告》。

  与会董事还听取了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审计委员会2023年履职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以及《董事会关于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评估报告》并进行了讨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已 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83,788,824.44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8,378,882.44元后,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额为795,409,942.00元,加上以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1,306,467,655.55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01,877,597.55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按每10股派2.35元(含税)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以单位现在有总股本1,678,268,000股,扣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已回购的1,058,500股,以该等股本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394,144,232.5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3年度拟派发现金股利的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3.81%。

  因公司股份回购计划仍在进行中,后续有权享受本次现金股利分配的股份数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自2024年1月1日至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回购专户内已回购股份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10股派2.35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股利分配总额。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赞同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状况和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在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大道3号公司102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7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韩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根据2023年监事会工作情况,监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有2023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监事会对公司在2023年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监事会2024年工作规划。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3)未发现参与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审议、信息披露的公司有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违反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4)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指定平台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赞同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担保及融资管理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风险较小且处于可控状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均为采购和销售商品、接受和提供劳务等日常业务往来,相关交易价格公允,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资产状况及损益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一定效果执行,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国内首批具有A+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专业会计审计中介服务机构。成立于2011年7月,总部在浙江杭州,首席合伙人为王国海,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公司的审计业务主要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以下简称“重庆分所”)具体承办。重庆分所成立于2012年1月,负责人为龙文虎,地址位于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13号3层。

  截至2023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23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27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836人。

  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业务收入、2023年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收费总额尚未审计结束,故仍然按照2022年业务数据来进行披露;除前述之外上述其他基础信息均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实际情况。

  截至2023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负责本公司审计业务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会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做审计,年报审计费用190.00万元(含税,以下金额均为含税价),内控审计30.00万元,合计为220.00万元。其中母公司审计费用63.50万元,子公司审计费用156.50万元。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以及往期公司审计业务的执业情况等进行了审查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历年的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审计工作,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相关审计费用。

  (二)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16号)。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和公司部分参股公司。

  ● 本次拟申请向上述被担保人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58亿元的担保,包括为全资子公司做担保不超过5.15亿元,为控股子公司做担保不超过6.43亿元,为参股企业来提供担保不超过1亿元。

  ● 为满足公司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参股公司贷款融资、开立保函、信用证等需求,确保相关子公司、参股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各项业务顺利推进,公司拟向部分子公司、参股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2.58亿元的担保,包括为全资子公司做担保不超过5.15亿元,为控股子公司做担保不超过6.43亿元,为参股公司做担保不超过1亿元。具体如下:

  1.本次被担保人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子公司,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参股公司(具体担保额度及被担保人情况请见表一)。本次提供担保的目的是为满足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垃圾收转运、厨余垃圾处理、蒸汽供热等项目建设以及运营所需资金或开立保函的需求。

  2.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公司及子公司、参股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等协商并确定担保事宜,具体的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向子公司及参股企业来提供担保时,担保人和被担保人相关情况符合国资委及集团相关制度要求。

  4.实施过程中,公司按照实际签订担保合同时的公司持股比例确定使用额度及类别,若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已约定了相关股权收购、转让、增资等股权变动事宜,以约定事宜完成后的公司持股比例确定使用额度及类别。

  6.由于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为提高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具体决定担保事宜,包括相关协议的签署、担保方式选择等,并在子公司确有担保需求时,可以将表一所列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在各全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并可以将表一所列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在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之间不进行担保额度调剂。

  公司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做担保的议案》,同意向上述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合计金额不超过12.58亿元的担保。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固体废物治理;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环保咨询服务;固体废物治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被担保人名称:重庆三峰新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峰新动力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暖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被担保人名称:库尔勒三峰广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库尔勒三峰”)

  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垃圾灰渣的资源化利用,垃圾处理技术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排泄物处理服务;环保工程、建筑工程设计;道路普通货运;汽车租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城乡市容管理(需取得行政审批或许可的除外);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物联网技术开发及运用(需取得行政审批或许可的除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环保技术咨询服务;销售:环卫设备、生活垃圾处理设备、垃圾车、轮胎、计算机、通讯设备(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及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机动车维修;软件的开发及技术转让;有害生物防治;保洁服务;普通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水污染治理,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养老服务,病人陪护服务,家政服务,餐饮管理,酒店管理,停车场服务,洗车服务,装卸搬运,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建设工程施工;供电业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气体压缩机械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担保签署担保合同。合同的内容由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等合同主体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等协商确定。

  公司向相关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做担保,主要是在其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提供的阶段性担保,是行业内企业办理贷款融资等金融业务时金融机构普遍要求的担保措施。目的是为了保证相关子公司、参股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推进项目建设。上述担保具有行业特点,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对参股公司的担保比例不会超过持股比例,担保风险可控。目前,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各子公司、参股公司生产经营或项目建设情况正常。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在保余额为120,992万元,占2023年度公司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1.58%;其中公司对子企业来提供的担保在保余额为96,721万元,占2023年度公司经审计归母净资产9.25%。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公司主要业务及收入、利润来源独立,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不利影响。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关联董事Stephen Clark先生、冷湘女士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进行了核查和审议,经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情况和计划发表了同意意见。

  根据公司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执行情况如下:

  注: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禾润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均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孙子公司。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注:1.重庆长寿中法水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高管兼任董事的重庆中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的子公司。2023年度,公司因下属垃圾处理设施日常运营管理需要向其采购渗滤液处置服务。

  2.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

  3.泸州兴泸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同时公司高管在其兼任董事。2023年度,公司因下属垃圾处理设施日常运营管理需要向其采购焚烧飞灰填埋处置服务。

  2023年8月31日,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无偿划转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0%股权的通知》(渝国资﹝2023﹞351号),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持有的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环境”)80%股权无偿划转给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富控股”。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8日披露的《收购报告书》)。本次划转后,渝富控股成为公司新的间接控股股东,由于渝富控股是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100,以下简称“川仪股份”)的控股股东,因此川仪股份自去年起作为公司新增关联方管理。

  川仪股份是国内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业的领先企业。公司在EPC工程建造等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主要向其采购仪器仪表等自动控制设备和装置。2023年度实际采购发生金额为3,733.33万元。

  注:1.郑州东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因公司原副总经理顾伟文先生在其担任董事而成为公司关联方。上述关联关系于2023年5月起终止。2023年度郑州东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未向我司采购备品备件。

  2.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积极实施产业链横向延伸和纵向拓展,在餐厨(厨余)垃圾协同处置、环卫设施设备销售等领域积极开拓新市场和新业务,2023年度公司与作为客户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在上述领域的市场业务量高于年初计划水平。

  注: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分质供水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生活垃圾处理、清运及环卫设施经营,环保技术开发及咨询,环保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水务环境全资控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最近一个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约97.7亿元,净资产约73.3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23亿元,净利润约1.8亿元。

  为满足重庆地区垃圾焚烧项目正常生产运营需要,公司相关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飞灰螯合固化物填埋处置服务提供方,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专业子公司中标,交易价格以中标报价为准。同时,为实施产业延伸和业务拓展,公司部分垃圾焚烧项目为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厨余沼渣等垃圾协同处置服务,并收取相应处理费。公司子公司还计划向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垃圾收转运服务以及销售环卫装备产品,上述交易价格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通过比选询价等方式确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服务能力和履约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风险。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及工程成套、环境分析仪器及工程成套、仪器仪表、电气自动化系统及装置、高低压电气设备、自动化仪器仪表成套装置和控制盘、台、箱、柜及相关产品、电缆桥架及相关产品、空气净化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及其技术咨询服务;阀门的设计、制造、销售、检修与维护及其技术咨询服务;医疗器械的设计、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的开发、应用及其技术咨询服务;混合集成电路及微电子器件,功能材料及元件、汽车、摩托车零部件(不含汽车发动机、摩托车发动机)、普通机械设计、制造、销售及其技术咨询服务;轨道交通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轨道交通设备工程配套、系统集成、安装调试、运营维护、管理及技术咨询服务;环保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系统集成、安装调试及其技术咨询服务;市政、环保工程系统成套的设计、运营维护、安装调试、管理及其技术咨询服务;贵金属、有色金属及合金的熔炼、加工、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粉末冶金制品的制造、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涉及许可经营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根据川仪股份2023年10月31日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其控股股东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18,804,854股,持股票比例30.08%

  关联关系:川仪股份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最近一个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经川仪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约为人民币74.54亿元,净资产约34.23亿元;2022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约63.7亿元,净利润约5.8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