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霸州市人民政府同意,霸州市天然资源和规划局决议以拍卖方法出让两宗国有建造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天然人和其它安排均可请求参与竞买,请求人可独自竞买,也可联合请求。请求人应具有的其他条件:
除竞买土地后未按揭露出让文件规则时刻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拖欠本市土地出让金、已获得土地使用权一年搁置未开发等行为的单位及其控股的股东(包含该单位控股或出资的企业和其他安排)以及法令和法规还有规则或被人民法院列入失期被执行人的单位和个人外。
请求人在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9月10日15时前,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天然人请求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到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讨取拍卖文件,请求人须具体查阅了解本次拍卖出让文件,有意参与竞买者提交书面请求。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刻为2022年9月10日15时,竞买资历承认截止时刻2022年9月10日16时。
本次国有建造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2年9月13日9时在霸州市益津南路330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举办。
(1)本次公告后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线)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以拍卖文件为准。
(4)本次国有建造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事项如有改变,将提早告诉报名竞买人,并在相关媒体刊登改变公告,到时以改变公告为准。